各院(部、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补考和重学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辅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及学生范围:
各院(部、系)根据不及格学生名单按开课院系筛选开设课程,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工作,按学生所属院系筛选学生名单做好学生报名工作。各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不及格学生名单(见教务群共享)。
二、工作时间安排:第5-15周。
三、教学任务安排及要求:
课程辅导班教学任务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新建教学任务,并添加报名学生名单,教学班名称统一设定为课程名称+重学,教学任务类型选择非计划任务,符合开班条件的课程必须在教务系统进行排课。
课程辅导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生课外时间进行,开课院(部、系)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安排,相互协调,避免学生上课冲突。
各院(部、系)相互配合,做好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地点通知工作。
辅导班课程上课安排纸质版在第7周周三之前交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tianxj@xsyu.edu.cn。
四、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课程辅导班考试工作在第15周星期五前完成,排考工作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课程辅导班考试试题由教师命题,不得抽调已归档的试题。各院(部、系)相互配合,做好辅导班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工作。
各院(部、系)辅导班考试相关安排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考试日程表电子版在考试前三天交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tianxj@xsyu.edu.cn。
五、成绩录入安排:
课程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成绩录入工作和纸质版成绩单归档工作,在15周周五之前完成所有成绩录入工作。不符合课程辅导班报名条件的学生成绩认定为无效
六、教学用车安排:
课程辅导班教学用车由开课院(部、系)进行人数统计,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学用车申请表》上报教务科,教务科统一协调教学用车事宜。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确保本次课程辅导班工作顺利进行,特殊情况请联系教务科。
教务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