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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4 17:52:29   作者:jwch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为了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现将开学初期有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及时发放任课教师课表、记分册等,通知任课教师核实上课地点和时间安排。

(1)课表可登录新版教务网络系统查询。学校主页→机构设置→教务处,点击: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或直接登录学校主页→教务管理。

(2)新校区上课时间。第一节,8:20—9:05;  第二节,9:15—10:00;

第三节,10:20—11:05;第四节,11:15—12:00;

第五节,14:00—14:45;第六节,14:55—15:40;

第七节,16:00—16:45;第八节,16:55—17:40;

第九节,19:00—19:45;第十节,19:55—20:40。

2.认真做好学生报到工作,及时发放学生班级课表。督促学生及时领取教材,学生教材发放定于2月25日、26日在新校区和校本部同时进行(新校区图书馆一楼西侧;校本部第二教学楼610室)

3.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调课(停课),开学第一周内不允许调课,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4.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检查任课教师授课教学资料,包括:(1)教学大纲;(2)授课计划;(3)学生记分册;(4)教材(或讲义);(5)教案(纸质);(6)讲稿(纸质)。

5.由教学院长(主任)负责,安排有关人员于第一周前三天做好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并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多媒体授课质量检查。

6.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的决定》的规定,组织开展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工作。

7.开学教学自查和任课教师抽查情况,请于3月3日(周五)下午17:00前报教学研究科。

8.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区安排教学检查人员,若有问题可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81469053;   81469761;  81469778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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