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西石大教〔2017〕244号,2017年11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设计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课程设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 课程设计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
第三条 教务处职责
(一)负责全校课程设计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院(系)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三)协调解决课程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保障课程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开展对课程设计工作的教学检查。
第四条 院(系)职责
(一)结合院(系)专业教育的条件和特点,以及专业评估(认证)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院(系)课程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二)组织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课程设计指导书。
(三)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和下达教学任务。
(四)遴选、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题目与任务书。
(五)监督、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并及时处理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首次承担课程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试做。
(七)组织研讨有关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八)对课程设计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做好课程设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五条 指导教师选聘
(一)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对首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院(系)应组织相关培训,经试做合格后方可参与指导。
(三)有条件的院(系)应邀请企业兼职教师参与课程设计的指导。
(四)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应按生师比不超过35:1 的比例配备。
第六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拟定题目,编写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
(二)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三)因材施教,教书育人,耐心对学生进行指导,注重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四)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五)课程设计完成后,要认真审阅学生的设计成果(图纸及说明书、实物、程序等),积极组织课程设计答辩,结合学生答辩情况,公平、公正地综合评定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
(六)对课程设计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完成相关资料的归档。
第七条 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必须修完课程设计的先修课程方可参加课程设计。
(二)明确课程设计的目的和重要性,认真领会课程设计题目的内涵,读懂课程设计指导书的要求,学会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积极认真地做好准备工作。
(三)按任务书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四)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做到概念清楚,计算正确,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撰写规范。
(五)主动接受学校、院(系)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事或因病请假的,需经指导教师同意,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做与设计无关的事情。
第三章 课程设计的选题
第八条 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符合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应能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第九条 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有理论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要有必要的技术资料供参考。
第十条 指导教师应提供多个课程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设计有效的驱动任务,做到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培养。
第十一条 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经过努力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工作量饱满的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第十二条 鼓励并提倡学生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自拟课程设计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报教研室(系)主任审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可以多样化,确保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具体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重修,具体工作由院(系)安排。
第五章 资料归档
第十五条 各院(系)应建立严格的课程设计工作资料验收标准,明确归档材料的内容、排放顺序、验收项目和要求等。课程设计教学资料的存放按照学校教学资料管理规范、专业规范、专业评估(认证)要求的存留期限保存至少4年。
第十六条 课程设计结束后,开课院(系)应及时将学生的课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归档,归档资料应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说明书、图纸、作品和成绩单。
第十七条 课程设计说明书按照附件中的要求进行装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西安石油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西石大教〔2007〕92号)同时废止。
附件:
课程设计报告(说明书)撰写规范
1. 基本格式
设计报告(说明书)手写、打印均可,手写要用统一的专用纸,用黑或蓝墨水工整书写。计算机打印时文中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A4纸打印,1.5倍行距。左侧装订,装订线5mm,上、下、左、右边距为25mm。
2. 结构及要求
(1)封面(包括:题目、所在院(系)、班级、学号、指导教师及时间等项)。
(2)任务书
(3)目录
目录要层次清晰,要给出标题及页码,目录的最后一项是无序号的“参考文献”。
(4)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清晰。文中图、表及公式应规范地绘制和书写。
(5)参考文献(资料)(格式要符合《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6)附录(总结)
3. 装订
课程设计说明书的装订顺序为:封面、课程设计任务书、目录、设计报告(说明书)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总结)。